本节点用于预设置分摊规则,以便报销单、费用结转单录入时,按分摊规则自动生成分摊记录。分摊规则分为集团、组织两级节点设置,集团级节点参照到的分摊对象值为对应的集团级档案, 组织级节点参照到的分摊对象值则是集团级+组织级的档案。 本节点为集团级节点。
编码/名称/ :手输,非空。
分摊对象:参选NC6的元数据,可多选,表头“分摊对象”的设置影响到表体中分摊规则的构成栏目,例如分摊对象设为“承担部门”时,则表体显示“承担部门”栏。
分摊方式:系统提供”平均分摊、按比例分摊、按金额分摊“三类, 默认”平均分摊“,“分摊方式”的不同取值会影响到表膝下分摊规则项的构成,例如设为“按比例分摊”时,表体中将列示“分摊比例”一栏,且该栏目的各行总和必须等于100%;若设为“按金额分摊”,则表体中列示“分摊金额”栏供用户交互录入;若设为“平均分摊”则表体仅显示分摊对象。
菜单按钮包括:浏览状态时提供“新增、修改、删除、刷新”;编辑状态提供“保存、取消、增行、删行、插入行、复制行、粘贴行、粘贴行到表尾。
新增/修改:点击该按钮,进入编辑态进行分摊规则的设置。
删除:已使用的分摊规则不能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