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对账 <返回 
概述

本节点用于按汇总数据进行对账,一次汇总勾对形成统一批次号。节点的主组织是组织级

关键应用


字段

对账期间:用于记录对符数据归属于哪个会计期间,表示方式2009-03。对账期间应为对符双方较晚日期对应的会计期间,比如:参与对账分录的制单日期为2009-4-1,则对账期间一定不能为2009年3月份,而应该是2009年4月份。若双方的发生数据均为上一会计期间,且当期对账报告未正式生成时,对账期间仍记录为上一会计期间,如果对账报告正式生成了,则归属于下一对账期间。

按钮

查询:

  • 查询条件中“内部交易对账规则”、“本对方核算账簿”必选;

  • 本方核算账簿默认为当前操作员个性化中心设置的核算账簿,参照内容为当前集团下当前操作员有权限的账簿;

  • 对方核算账簿参照内容为当前账套下有权限的账簿,还要在所选内部交易对账规则指定的范围内(账簿类型和财务核算账簿)。

  • 辅助核算的选择按照指定的辅助核算类型及档案值返回查询结果;

  • 内部交易对账规则显示的是已启用的,且是适用范围为本对方核算账簿的规则;

  • 规则方向:如果内部交易对账规则定义的“本方科目-对方科目”为:应收-应付,则“正向”为应收-应付,即本方核算账簿过滤应收科目的发生数据,对方核算账簿过滤应付科目的发生数据;“反向”则为应付-应收,即本方核算账簿过滤应付科目的发生数据,对方核算账簿过滤应收科目的发生数据;

  • 选择内部交易对账规则后,如果内部交易对账规则设置的是支持数量对账,则查询条件里的对账种类可选择数量或金额,二者必选一种,两者可都选;

  • 对账种类与对符范围相配合使用:

    • 单选数量,则只按数量两清是否有对符标志过滤数据。查询结果只展示借贷方数量以及数量两清标志;

    • 单选金额,则只按金额两清是否有对符标志过滤数据。查询结果只展示借贷方金额以及金额两清标志;

    • 同时选择数量和金额,则已对符的范围是数量和金额均为两清的数据。只要有一方未对符,则属于未对符数据。查询结果同时展示借贷方金额、数量以及金额、数量两清标志;

    • 如果对账种类选择了金额,则查询结果显示的金额列根据内部交易对账规则设置的列确定,如:内部交易对账规则定义只核对集团本币,则查询结果只显示集团本币,其他类推。

    • 默认的查询条件为金额选中、数量不选中;

  • 显示全部币种类型:如果启用了全局集团本币,则查询结果同时显示原币组织本币和全局集团本币。

  • 显示对账币种类型:只显示内部交易对账规则里指定的对账内容。

  • 查询结果是否包含未记账凭证根据内部交易对账规则的设置而定。

  • 查询结果:对应客商起始日期以后的从凭证查询,起始日期以前的从期初未达中查询。

  • 查询结果用户选择的“对账规则”,判断“对账规则”是否为“按主账簿对账“,若为“是”,则在“本方核算账簿”和“对方核算算账簿”项中自动过滤出主账簿。

  • 对账规则为“按主账簿对账”时所能查询出来供对账的数据范围如下:

    • 若是第一年对账,所能筛选出来进行对账的数据是期初初始化中输入的未对符凭证分录数据和启用日期及启用日期后的凭证分录数据;

    • 若非第一年对账,所能筛选出来进行对账的数据是上年结转的数据和该年的数据(非主账簿切换时);或手工输入的期初初始化数据和该年的数据(主账簿切换时)。

    勾对:只有所选记录在指定对账方式下核对相符才可以自动勾对,否则不能自动勾对;以前曾经勾对过的不再处理,勾对时生成新的批次号和对账期间。

    明细:选择一条记录后点击该按钮,可以联查本对方明细数据,并进行逐笔勾对。

    全选/全消:同时选择查询出来界面所有的汇总对账记录或去掉选择。

    取消勾对:点击该按钮后在弹出的反勾对窗口中,批次号默认为空,支持模糊后匹配,通配符为“%”,例如:Z200904030%,最小必须7位,即可以按月取消勾对,不能大范围取消勾对;内部交易对账规则默认为所选记录对应的内部交易对账规则。

处理
  1. 一个辅助核算类型+一个档案值形成一条记录,如果一个科目组有多个辅助核算类型,则它们的组合反应为一条记录,比如规则上定义了存货和人员,则按照 [存货=A][ 人员=1]生成一条,[存货=B][ 人员=1] 生成一条,其他类推。
  2. 根据内部交易对账规则设置的对账内容决定是否显示数量、原币、组织本币、集团本币、全局本币。
  3. 根据对账方式决定本对方核算账簿和差额是否显示借贷方或净发生列。比如:对账方式选择的借贷对账,则查询结果只显示本方的借方和对方的贷方,如果选择净发生,则借贷方不显示,只显示净发生列的数据。
  4. 净发生=科目余额方向发生数-另一方向发生数。
  5. 一次汇总对账形成统一的批次号。
  6. 金额和数量:后勾对的必须在先勾对的批次号范围内勾对。
  7. 差额=本方借方-对方贷方   或=本方贷方-对方借方    或=本方净发生-对方净发生。
  8. 对账规则为“按主账簿对账”时,“生成对账报告”按钮置灰不可操作。
  9. 当年已经进行期初初始化或结转,则不可对上一年数据进行勾对和反勾对。
相关操作

内部交易对账规则     期初初始化     明细对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