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凭证定义 <返回 
概述

对于大量按期间出现的重复性核算业务,为减轻每次手录的工作量,确保此类凭证核算的准确、高效,NC系统提供此周期凭证定义的功能,定义了周期凭证模板后,可由系统按照相关的预警配置自动触发周期性凭证的生成,也可以或经“制单”节点、或通过“周期凭证生成”节点来手动触发周期凭证的生成。

关键应用


字段

核算账簿:必选。

起始期间:参照当前核算账簿所使用的会计期间,默认为当前登录的会计期间,可修改。

周期:必输项,可录入不为0的正整数。

转账时间:强制为“月”,不可修改。

转账频度:强制为“1”,不可修改。

摘要/科目/方向/币种/金额公式:必输项,系统据此自动形成周期凭证的分录。

按钮

复制:除编码和名称外,其他内容均可复制为一个未保存的规则。

过滤-显示停用:系统默认显示状态下不包含已执行完毕或已经被停用的周期凭证规则,点击该按钮可显示已停用的周期凭证规则。

处理
  • 已进行过分摊的周期凭证不能再修改摊销期和摊销类型。
  • 表体的周期类型设置提供”平均分摊、按比例、按金额“三类, 默认”平均分摊“,选择该项时表体不可编辑内容;选择”按比例“则表体中的”金额“栏不可输;选择“按金额”则“比例”栏不可输。
  • 汇率取值规则:如果选择原始汇率,则根据分摊前被分摊业务发生时的汇率计算分摊业务的汇率;如果取即时汇率,则在分摊时以生成凭证的时点取汇率档案的汇率计算。
  • 分摊时分摊期的最后一条无论是否定义比例与金额,均按从公式里取出的原币金额减去已分摊的原币金额生成最后一期的凭证。

相关操作

周期凭证执行     制单     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