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方案 <返回 
概述
对于不同的会计政策,可以使用不同的抵销方案进行抵销,以得到相应的结果,定义好了抵销方案,方便在对账的时候选用。在抵销方案中提供对抵销模板的差额规则设置,差额规则的类型包括按金额、按比例值、取大、取小、取借方、取贷方、差额处理优先单位。
抵销方案采用了全局+集团的管控模式时,全局级的抵销方案引用全局级的抵销及调整模板;集团级的抵销方案引用全局级+集团级的抵销及调整模板。
关键应用
列表界面

对应的合并方案: 抵销方案被哪个合并方案引用,在【合并方案】节点进行定义。

卡片界面

字段

允许下级增加抵销分录:如果允许,那么下级单位在当前报表调整方案中,仍然可以根据需要自由手工录入调整凭证,也可以自由调用本单位调整类模板定义好的将要控制以后自动生成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凭证格式,即并不完全受上级管控模式的控制,当然同时也可以调用上级管控模式中的调整凭证模板,但不能修改上级模板。如果不“允许下级增加调整凭证”,则完全按管控模式控制。这样针对组织的报表调整可以兼顾现有的模式。

处理

对账差额规则:
针对每一个允许进行差额抵销的模板,可以通过点击“对账差额规则”,在弹出的差额规则设置窗口来完成对应的操作。
①  您可以首先设置一个可容忍的最大误差范围,误差范围可以用金额表示,也可以用比例表示。用比例表示时系统会将借贷方金额合计绝对值较大的一方做为分母,将差额与其进行比较。通常情况下,差额百分比不会超过100%,除非借、贷方合计一正一负。
②  然后您需要选择生成抵销分录时的规则:取大、取小、借方金额、贷方金额,系统将在生成抵销分录时按照您所定义的规则生成抵销分录。
③  如果某类特殊业务对账时以某一特定单位的数据为准,可以定“差额处理优先单位”,参照选择对账优先单位编码。

④ 如果某类特殊业务对账时以几个特定单位的数据为准,则不能通过设定“差额处理优先单位”来处理,但可以定义“差额处理非优先单位”,参照选择对账非优先单位编码。

⑤当同时存在取大、取小、借方金额、贷方金额规则和对账优先单位时,按优先单位数据生成抵消分录,与其他单位间对账,应遵循取大、取小、借方金额、贷方金额规则。
设置差额规则后,如果暂时不需使用,可以将“封存”选项选中,则差额规则保留但不生效。

注意

  1. 新建抵销方案前需要新建抵销方案分类;
  2. 抵销方案通过“允许下级增加抵销分录”参数的选择,来控制会计政策的管控力度,与上述报表调整方案类似。
  3. 优先单位和非优先单位可以同时为空;可以只选其中的一项;可以同时选择,但不可以是同一个单位,否则给予提示,不予确认。
  4. 每条抵销模板优先单位和非优先单位选择时分别只能选一个单位。
相关术语

抵销分录     抵销方案     合并方案    

相关操作

抵销及调整模板     对账及对账数据查询     自动生成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