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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本节点用于对人员合同业务中的基础档案进行配置和管理,共有五个基础档案:劳动者解除合同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原因、解除协议原因、终止合同原因、终止协议原因。支持在全局范围内对这些档案进行设置。系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预置了部分档案内容,允许用户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调整。

关键应用
列表

字段

所属组织:指创建该档案的人力资源组织,非编辑项,系统自动记为“全局”;

档案编码:指档案项的编号,必输项,用户可以采用数字、字母、汉字、符号等组合输入;

档案名称:指档案项的名称,必输项,用户可以采用数字、字母、汉字、符号等组合输入;

启用状态:指当前档案项的可用状态:已启用(默认)、已停用,通过“停用”菜单进行状态切换,不可手工修改。

 

按钮

新增在界面左上部参照选择某个具体档案,界面列表中显示所选档案的具体档案项内容; 单击〖新增〗按钮,录入档案编码、档案名称等内容后保存。

修改参照选择某个具体档案,界面列表中显示其档案项内容; 在列表中修改相关档案项的档案编码、档案名称等内容后保存。

删除参照选择某个具体档案,界面列表中显示其档案项内容; 选择要删除的档案项(通过Ctrl、Shift键可多选若干档案项)进行删除。

停用参照选择某个具体档案,界面列表中显示其档案项内容;选择启用状态为“已启用”的档案项(通过Ctrl、Shift键可多选若干档案项);单击〖停用〗菜单中的停用按钮,确认停用所选档案项。

启用参照选择某个具体档案,界面列表中显示其档案项内容;选择启用状态为“已停用”的档案项(通过Ctrl、Shift键可多选若干档案项);单击〖停用〗菜单中的启用按钮,确认启用所选档案项。

过滤:勾选“显示停用”,则将显示包括已停用档案项目的所有数据。

注意

  1. 合同管理现有的五个档案均为系统预置档案,用户可以自定义增加、修改、删除这些档案里的档案项,但不能增加新档案和删除这五个档案;
  2. 系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预置了部分档案项内容,用户在此基础上可进行修改调整;
  3. 合同业务处理时,只能显示引用档案中已启用的档案项,系统过滤不显示已停用的档案项;
  4. 若具体某个档案项已被后续业务引用,则不许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