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关账:
当参数“RA155是否支持提前关账”的参数值设置为“是”时,增加凭证时系统检查凭证制单日期对应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提前关账,如果没有提前关账,则增加凭证不受任何影响;如果已经提前关账,则核算要素档案里设置为提前关账的要素不能再增加凭证(除成本分摊、费用计提、损益结转三类凭证外)。提前关账时系统检查:所有含有提前关账核算要素的凭证除成本分摊、费用计提、损益结转三类凭证外)均已审核。带有提前关账标志的要素凭证在提前关账后不允许反审核。
关账:
增加凭证时系统检查凭证制单日期对应的会计期间是否已关账,如果没有关账,则增加凭证不受任何影响;如果已关账,则不允许录入或生成非损益结转、费用计提等特殊来源的凭证。
其他系统生成的如:会计平台等均适用凭证增加的规定。
系统关账时检查:除损益结转、成本分摊、费用计提所生成的凭证外,其他凭证均已审核。已关账的上述凭证不允许反审核。
系统不要求按会计期间顺序关账,只要未结账,任何一个会计期间均可以设为关账。
已结账的会计期间不允许取消关账。
提前关账和关账均采用整单控制规则,即一张凭证中只要有一条分录是满足控制条件的核算要素,则不允许该张凭证保存。